规章制度

广播台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1-10-09 点击次数:

 

广播台工作人员必须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政策,热爱广播事业。全体编播人员应加强理论学习,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台内各项工作要不断创新,节目力求高质量、高品位,力求贴近广大师生,同时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所有台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广播台老师和学生台长的安排,必须有严格的时间观念和组织纪律,开会、授课必须按时到场,不得缺席,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台长或老师请假。若播音主持人不能按时到台必须在节目播出前一天向台长或老师请假,并找好播音员代班。

 

播音员应积极参与编辑工作,突出节目特色风格,在内容、形式、技巧运用上有所创新。每学期对节目以及宣传版头进行2次评比,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每学期期末对播音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评比,评出优秀播音员,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4.广播台工作人员未经老师允许,不能擅自在广播台电脑里安装或删除软件及其他资料。广播台工作人员要爱护台内播音设备,设备操作要规范;播音室内严禁谈笑,非广播台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机房。

 

播音员分为正式播音员和见习播音员,正式播音员有责任见习播音员进行辅导。每学期开始时每个人要有一份详细的节目计划,期末要有一份学期总结。播出的节目稿件必须经老师审批,同时作好广播记录。播音主持人必须在播音节目时间前1个半小时到台准备。

 

广播台工作人员应做到团结同学,合作共事;必须态度端正、责任心强,对每一期节目做到认真负责,并能够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力争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需规范日常用语,待人要热情有礼,举止端庄、服饰合宜,以良好的精神风貌面向全校师生。

 

7   广播台的音像书刊资料的借出要进行严格的登记。学校各部门若有通知需在本台播放,必须经校办、党委宣传部部长批准,否则,广播台有权拒播(停水停电通知除外)。

 

8   每月由学生台长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近期的工作进行总结。

 

 

所有广播台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上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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