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校报编辑部实习编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10-09 点击次数:

一、为加强对校报实习编辑的培养及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报设置实习编辑岗位,旨在履行群众办报方针,自觉贯彻全程育人理念,为有志于新闻事业的在校大学生提供实践平台,亦图加强校报编辑力量,弥补校报编辑人员不足之缺憾。

三、实习编辑需对新闻有热情,对事物抱有好奇心,品德纯正,且学有余力。

四、本报不拘一格面向在校大学生公开招考选拔,或从学生通讯社记者队伍中遴选实习编辑。公开招考可与南湖新闻网等校园媒体一起组织,一般设计自愿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在确定正式人选时,编辑部需向所在学院了解其基本状况,核实其能否适应岗位要求。

五、实习编辑负责校园新闻报道的策划,新闻采写,校报版面的编辑与校对,对外宣传,校报发放,编辑部内务整理及编辑部交代的其他工作。

六、视实习编辑的意愿及工作情况,校报编辑部推荐其到校外媒体实习。

七、实习编辑实习导师制度,编辑部给每名实习编辑指定指导老师,并不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在校报总编的指导下,校报编辑部主任具体负责实习编辑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八、编辑部将不定期向学院反馈实习编辑工作情况;对确不适合岗位的实习编辑,编辑部保留采取批评、结束实习等措施的权利;自愿退出岗位的,需提前两周向编辑部提出说明。

九、岗位视为勤工助学岗位,薪酬发放标准由编辑部负责人核定。

十、本管理办法由校报编辑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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